退換貨政策



退貨流程&商品鑑賞期 


依據消費保護法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後七日猶豫期(含例假日)的權益(以收執聯簽收日或郵戳為憑)。欲退購者,請於猶豫期內提出,逾期恕不受理。 


下列情況不屬於 「7天鑑賞期」範疇:

  • 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丶且還原完整包裝(含商品本體丶配件丶贈品丶原廠包裝,如袋丶盒丶紙等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請勿缺少任何一項。



  • 本網站所售商品均為全新品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若退回的商品及配件丶貨牌丶銷售單據丶包裝等有缺失情況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

退貨流程


當您對商品有疑慮時,請拍照並於七日內連絡客服,提供訂單編號,客服人員會儘速回覆您。


客服信箱:maxmore@maxmore.com.tw

客服專線:02-2765-3646
聯絡地址: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06巷2弄11號1樓
(僅為聯絡地址,非實體店面,不對外開放)